惠州市定点医院住院报销问题
一、入院登记
1、参保职工入院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医保IC卡(无医保IC卡的凭本人身份证);
2、参保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未领取身份证的,须提供户口薄及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3、按医院的要求缴纳住院押金。
二、住院守则
1、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准挂床住院;
2、入院后请主动向医生出示身份证明,表明参保者身份;
3、医生使用自费项目及自费药品须征得您或您家属的同意,并在自费项目审批表上签名(急救时除外),否则您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三、出院结算
(一)住院费用中应由个人支付部分
1、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如: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自费药品及自费检查、自费诊疗项目的费用等);
2、乙类药品由个人支付5%的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诊疗目录中由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
4、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5、应由个人按比例支付的医疗费用。
(二)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医保类别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险种 | 类别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
职工 | 在职 | 95% | 95% | 60万 | ||
退休 | 95% | |||||
居民 | A档 | 95% | 75% | 65% | 0 | 40万 |
B档 | 95% | 85% | 75% | 0 | 50万 |
注: 1、参保人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自停缴或欠缴医保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2、参保职工连续缴交医保费不满6个月(含6个月)的按50%比例报销。
(三)结算手续
参保人出院时凭身份证明到出院处社保窗口结账,只须结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并在《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计算表》上签名确认即可,无须到社保部门报销。
(四)住院费报销金额计算公式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医疗费用总额-个人支付部分总额)×报销比例